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日期: 2022-04-15 浏览量:231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丹丹 文字大小: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1、急难型临时救助

2、支出型临时救助

二、办理条件

1、急难型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人员或。

2、支出型临时救助: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居住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在给予社会保险理赔、专项社会救助以及其他社会帮扶后,支出金额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一定时期内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三、临时救助计算方法

 临时救助金给付标准应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挂钩,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类型、困难程度、受困人数、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依据维持急难对象在遭遇临时困境期间吃、穿、住、行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支出确定,具体公式为“救助金额=当地城市低保标准(月)×受困人数×困难持续时间×困难情形调整系数”。最终救助金额一般按十位数取整数救助。

四、申请材料

 申请临时救助应当提交身份、急难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应如实书面声明家庭经济状况,并按规定履行委托核查其家庭及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具体由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

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以及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只需提供急难情况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本省户籍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其他单位或人员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由经常居住地、居住证签发地受理申请的,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配合提供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已享受社会救助情况等信息。

外省户籍或省内跨区域户籍人员,当遭遇急难型临时困难的,可以直接向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六、办理时间、地点

1、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2、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联系方式

海州区民政局     0418-3309118

细河区民政局     0418-3965038

太平区民政局     0418- 6539616

新邱区民政局     0418-2695105

清河门区民政局   0418-6011136

阜蒙县民政局     0418-8840088

彰武县民政局     0418-694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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