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4-11 浏览量:847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丹丹 文字大小:

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阜民发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重要通知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45日省民政厅常务副厅长王录卫、分管副厅长王茂彦视频会议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及今后全市救助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发了本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各县区民政、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提高资金筹集、拨付、发放效率,每月10日前将低保金以社会化发放形式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确保疫情期间困难居民生活得到及时救助。

按照疫情期间实施临时救助的政策和措施,发挥各县区建立社会救助基金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优势,运用好“先行救助”“一事一议”等方式,及时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做到发现困难立即救助。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民政局

解读人:王丹丹

解读人电话:0418-2822027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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