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举报社会服务机构违反非营利属性行为的公告

日期: 2022-05-23 浏览量:1184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丹丹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落实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监管要求,推动社会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我市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工作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举报对象

违反非营利属性行为社会服务机构

二、举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七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规定,重点对社会服务机构下列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1.违反开办资金为捐助财产要求,违规向出资人等返还开办

资金的;

2.财务收支未全部纳入本组织法定账簿核算、将本组织财务

收支与其他组织收支混管或者将以本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收入交由其他组织或个人收取的;

3.使用其他组织或个人银行账户进行账务往来的;

4.未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投资收益

进行核算的;

5.支出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范围的;

6.向出资人、举办者、捐赠人、理事、监事等分配或者变相

分配本组织财产的;

7.通过虚增业务活动成本、虚假发放工作人员费用、专家费

用等方式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本组织财产的;

8.兼职理事、监事参加决策、监督等履职行为时以劳务费、

专家费等方式领取报酬的;

9.假借“公益”“免费”等名义违规为企业或产品开展宣传、

促销等活动的;

10.将大额财产长期无偿交由或出借给其他组织、个人不收

回的;

11.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价格不公允,

或者未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等信息的;

12.具有其他违反非营利属性要求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社会服务机构有违反非营利行为的线索,可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民政部门受理举报方式:

1.阜新市民政局:0418-2823786

电子邮箱:fxsmzj2823786@163.com

来信举报: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33-3号阜新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邮编:123000

2.阜蒙县民政局:0418-6360770

3.彰武县民政局:0418-6904310

4.海州区民政局:0418-3309366

5.细河区民政局:0418-3965118

6.太平区民政局:0418-6539615

7.新邱区民政局:0418-2695105

8.清河门民政局:0418-2787441

阜新市民政局

                     202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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