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1-29 浏览量:269 来源: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张雨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市管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12家社会组织未按时参加2022年度年检,现予以公告。
1、阜新市消费者协会
2、阜新市工程质量管理协会
3、阜新市勘察设计协会
4、阜新市建筑业协会
5、阜新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6、阜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
7、阜新市赛尔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8、阜新市荣大中医药研究所
9、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10、阜新市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高教自考培训中心
11、阜新市友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12、阜新市砺学教育培训学校
阜新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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