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社会组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倡议书

日期: 2024-04-10 浏览量:424 来源: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林露露 文字大小:


全市各级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组织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和消除安全隐患,现就做好社会组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为我市创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社会组织的力量。

二、完善安全制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制定完善日常管理、检查考评、情况报告、设施设备管理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安全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学习,重点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安全责任。

三、筑牢底线思维,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要担负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作风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重视场所安全,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要落实消防管理,重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对相关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行业协会商会要切实注重行业内安全生产,加强对会员单位特别是生产企业和单位的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力企业安全生产。要完善应急预案,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备或经过批准,制定应急预案,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

四、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正确引导群众加强自我保护及防范意识,提高公众自防和自救能力;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学习培训等等多种渠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本组织工作人员、会员单位和服务对象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阜新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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