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7-23 浏览量:85 来源: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孙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规范殡葬中介经营服务行为,整治殡葬行业中介乱象,切实保障群众丧葬消费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第四十一条规定:除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丧葬用品代购、葬礼策划主持、殡葬信息咨询等相关服务的组织与个人,须向县级民政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同时结合省、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殡葬中介备案管理工作相关部署,我局自2026年5月11日起,对全市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开展全面备案核查工作,此前已于6月初完成首轮信息公示。结合上级民政部门工作要求,以及近期辖区殡葬中介机构新增、退出的实际变动情况,现将更新完善后的殡葬服务备案中介组织、从业人员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诚邀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尚未完成备案的殡葬中介组织及从业人员,请严格遵照《关于全市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及个人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相关规定,于2026年8月31日前办结全部备案手续。
监督以及备案联系电话:
阜新县民政局 0418-8823415
彰武县民政局 0418-6949154
海州区民政局 0418-3309366
细河区民政局 0418-3780085
太平区民政局 0418-2450004
新邱区民政局 0418-2862583
清河门区民政局 0418-6011120
阜新市民政局 0418-2827532
阜新市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及个人信息公示表(对外公示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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