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4-24 浏览量:400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杜瑞鑫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民政局、各级未保中心、儿童福利机构: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儿函[2020]17号),我市将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专项行动的时间节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22日前)。
1、县级民政部门根据省、市两级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实施,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抓好落实。
2、为解决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区划代码与实际不一致情况,填写“阜新市行政区划代码调整表格”, 4月22日下班前,将本地区新增或变更的行政区划代码(已下发)报送至市局福利科。
(二)整改任务落实阶段(5月15日前)。
对照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配齐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务必于5月15日前完成系统中儿童辅导员、儿童主任的信息更新确认。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信息完善工作放在优先位置。
坚决杜绝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数量与行政区划乡镇(街道)、村(居)数量不匹配问题。该问题已列入中央巡视整改内容,省、市将进行检查,对没按时完成的地区进行通报。
(三)全面推广应用“金民工程”的全国儿童福利总和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儿童福利信息精准化。(2020年8月25日前)。
1、各县区负责儿童福利工作的业务科室立即指导街道乡镇开展新系统的录入工作,将本辖区已经纳入孤儿待遇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新增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不当儿童信息重新录入新系统。原孤儿系统内的信息保留不动,暂不删除。他需要录入的排查对象参照《全省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的“二、排查对象”进行。在录入工作同时,各街道、乡镇务必保留各类对象的纸质花名册、台账等资料。
在录入过程中,注意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纸质档案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已享受孤儿待遇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纸质档案仍然保留在各县区民政局,新增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纸质档案复印件各县区也要保留一份,上级文件有明确指示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根据文件要求对机构信息和机构救助对象进行系统填报。
3、各地区开展排查录入工作的同时,对排查对象、及其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加大儿童福利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
新系统的网址、操作方法的文件、视频将通过微信、QQ方式网络发给各地区、各单位。此项工作省厅将从5月初开始按月进行调度,对数据录入、信息更新情况进行通报。
(四)属地负责,全面检查。(2020年8、9月前)。
县级民政部门在2020年8月中旬前完成对本辖区内全部乡镇(街道)数据信息的检查核实。市级民政部门将在9月20日前完成对本辖区内县数据信息一半以上的抽查核实工作。
(五)专项行动的分析、总结。(2020年10月20日前)。
各县区对本辖区内“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对取得的实效和存在问题,建议等形成报告上报市局。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系统数据、纸质台账完整、规范,特别是要解决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信息录入和实际不匹配问题。同时,“金民工程”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系统将在全国逐步推广,对旧有系统进行整合优化,请各县区选取责任心强、操作熟练的工作人员开展此次行动。
阜新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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