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转发省民政厅 公安厅 财政厅《转发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2-19 浏览量:297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丹丹 文字大小:

各县()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

现将省民政厅、公安厅、财政厅联合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民函【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将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应保尽保,不落一人。

附件:《转发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转发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阜新市民政局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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