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关于印发《阜新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4-30 浏览量:170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丹丹 文字大小:

各县(区)民政局:

  《阜新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新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跨区域办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民法典》,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要求,本着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本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夯实基础,创新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秉承为民爱民理念,加强和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推动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改革,不断满足市民享受便利的婚姻登记服务需求,增强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二、主要任务

(一)202151日起,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的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的,可由本市任一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总结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经验,为全省推进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提供经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按照国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切实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升级改造婚姻登记场所,改善办公条件,合理设置分区,优化功能布局。

(二)强化婚姻登记工作队伍建设。各县(区)要按婚姻登记业务量配齐配强专职婚姻登记员,重点城区关注业务量变化情况,提前研判,做好增加婚姻登记员力量的准备。加强婚姻登记员、颁证员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确保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婚姻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好阜新市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机关网络环境和硬件配置,配齐配全智能化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实施婚姻登记预约制度,通过辽事通、网站预约等方式,确保方便市民预约办理。有序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核对,发现错误信息、遗漏信息及时修正、补录,提高信息数据质量,保证婚姻登记准确性。

(四)健全婚姻登记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我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及时预警、合理调整婚姻登记处预约、登记数量。特别是“520”、七夕节等结婚登记高峰日,提前制定预案,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满足市民婚姻登记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把创新婚姻登记服务作为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狠抓落实,创新发展。要积极主动推进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尽快适应业务量增加的需要,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把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做出特色和实效。

(三)及时总结,提升服务。要总结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经验,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民政局将定期对创新工作进行督导,全面提升全市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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