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日期: 2022-02-09 浏览量:320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杜瑞鑫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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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民政局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阜新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全市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

4.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6.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并指导落实,指导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依法承担市级养老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拟订全市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慈善事业儿童收养工作,承办全市涉外儿童收养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7.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承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指标任务,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取暖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市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网络建设,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承担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拟订残障人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指导落实,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指导残障康复等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殡葬残障人和生活无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负责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残障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管理。依法承担经营性公墓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市本级非公募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市管慈善组织认定,负责市级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机构设置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慈善养老儿童福利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阜新市民政局

阜新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阜新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阜新市殡仪馆

阜新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辽宁省阜新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阜新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民政局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阜新市民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50951万元;支出包括:阜新市民政局2022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05万元;其他支出74760万元。

阜新市民政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393.67万。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76.27万元,其他支出减少117万元减少的原因为减少项目预算,故而资金减少。

(二)关于阜新市民政局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数4.17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0万元。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22.5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数2021三公经费相同民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无变化。

(三)阜新市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6.91万。

(四)阜新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民政局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市民政局车辆25一般公务用车25辆。

(六)阜新市民政局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阜新市民政局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制定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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