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民政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10-21 浏览量:288 来源: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陶宇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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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市内所设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全市民政信息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和有关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开展民政政策研究;负责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四)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五)负责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低保边缘户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取暖、教育、司法救助有关办法;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市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网络建设,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承担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市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资料的编辑和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档案的建立管理使用;审核出版全市地名相关资料。

(七)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负责全地区“三无”及困难家庭的痴、呆、傻、残和精神病人的救助收养和康复治疗工作;负责全市的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收养社会上“三无”老人,有偿收养自费入院老人,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流浪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孤残儿童、弃婴的养护、医疗、康复治疗、教育、家庭寄养和涉外送养等工作,保障孤残儿童和弃婴的健康成长;负责生活无着人员的安置接收和救助工作,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预防、管理、教育及矫治;开展殡葬法律法规及文明丧葬宣传活动,促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服务、骨灰安葬及公墓的维护建设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定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指导监督全市福利企业的办厂方向,协助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认定和审核发放社会福利企业证书,保障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的落实,检查社会福利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减免税金使用规范,落实福利企业相关政策。

    (十一)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积极传播慈善文化理念,开拓慈善工作领域,挖掘社会慈善资源,多方募集慈善款物,帮助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辽宁省阜新市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5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3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无此项。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58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一是压缩成本运行;二是阜新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已由县区发放,故而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55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5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

2.项目支出495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0%。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养老院、孤儿奖学金、社会工作者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此项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此项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无此项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5159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一是养老院大楼建设基本完成;二是阜新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已由县区发放,故而资金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今年结余为0。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6323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所有资金财政收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万元,项目支出495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159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一是养老院大楼建设基本完成;二是阜新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已由县区发放,故而资金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5万元,占91.56%;住房保障支出242万元,占1.08%,其他支出511万元,占7.3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784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事业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8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主要是离休干部工资及护理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事业离退休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4)死亡抚恤0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年初预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5)伤残抚恤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5.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人员调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其他支出

1.其他支出51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运行成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预算公用经费压缩15%。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节约开支,预算公用经费压缩15%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加100%,主要是走访慰问较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主要用于过桥费、汽油、修理、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增长降低11%,主要原因是节约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阜新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用车,因阜新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未参加公车改革,所以保留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1个,涉及资金1638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7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0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4万元,自评平均分70分。

2)部门评价情况。

未进行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绩效自评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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