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幸福感 阜新启动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工作

日期: 2024-02-08 浏览量:95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林露露 文字大小:


近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会议,对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料服务的救助对象、救助额度、申报流程、实施办法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如何确保这项服务更好推进实施作了具体布置。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是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渠道安排资金,让低保家庭中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集中照护服务进行差额补助的一项惠民服务政策。这项惠民服务的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当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目前,我市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为1936元/月,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为1660元/月)。每名符合条件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将采取“依申请、先评估、再入住、后救助”的原则,包括政策宣传、自愿申请、能力评估、入住机构、申领救助金、退出机制等。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第一时间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做到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喻户晓。并把辖区内依法办理相应登记和备案,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要求的养老服务机构名单公示出来,供救助对象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服务机构。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建立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台账,统一安排评估机构对申请集中照护服务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进行能力评估,尽快安排符合集中照护条件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进行照护服务,切实提升我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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