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印发<阜新市刚性支出困难 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的情况说明

日期: 2024-11-05 浏览量:10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林露露 文字大小:

县(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阜新市司法局关于<阜新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的备案审查意见书》(阜府备审〔20241号)意见要求,我局对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自《关于印发<阜新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民发20248号)印发之日起,同时废止《关于印发<阜新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阜民发20247号),废止的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关于印发<阜新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阜民发20247号)

 

 

阜新市民政局    

2024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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