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这三类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再提高

日期: 2025-07-09 浏览量:88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蓝岚 文字大小:

自7月1日起,我市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此次提标惠及全市城乡困难群众8.3万余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749元提高到每月753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年7077元提高到每年7287元。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月1050元提高到每月105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年9384元提高到每年9672元。

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257元提高到2269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932元提高到19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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