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线索征集方式的通告

日期: 2026-08-10 浏览量:28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蓝岚 文字大小:

根据中央、省、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工作要求,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精准排查整治民政领域涉黑涉恶势力及行业乱象,规范民政行业监管秩序,现面向全市范围公开征集民政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范围

1.殡葬领域:违规建设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豪华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哄抬骨灰存放价格;殡葬服务、丧葬用品销售中存在不明码标价、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2.社会组织领域:非法成立社会组织,或假借合法社会组织名义实施各类违法活动。

3.养老服务领域:养老机构及相关主体非法集资、虐待老年人、以养老纠纷为由恶意闹事“养闹”等行为。

4.惠民救助领域:插手干预民政惠民政策落地落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社会救助资金,违规办理“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工作中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群众等行为。

5.特殊群体领域:操纵、控制残疾人、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乞讨牟利的行为。

6.区划地名领域:干预行政区划调整、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因边界纠纷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集体上访等事件。

7.系统履职领域: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参与黑恶势力,或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8.其他民政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违规问题。

二、举报受理须知

(一)举报线索需真实客观、内容详实,提供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及线索来源等信息,便于精准核查处置。严禁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办案单位将严格落实举报人的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证人、被害人落实相关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为方便群众便捷高效举报线索,我局全面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具体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电话

阜新市民政局0418-2822027,工作日8:30-17:00。

(二)举报邮箱

fxsmzj@126.com

(三)信件举报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33-3号,邮编:12300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阜新市民政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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