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破产清算管理人协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日期: 2026-09-10 浏览量:44 来源: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孙奇 文字大小:

阜新市破产清算管理人协会

 你(单位)不按照规定接受20212022202320242025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三十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机关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33-3

联系部门:阜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0418-2823786

 

阜新市民政局

  202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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