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民政局内设机构

日期: 2024-11-12 浏览量:453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林露露 文字大小: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和政务协调、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工作。执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418-2822027。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慈善事业促进科)

承担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协同落实党建工作相关要求。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本单位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承担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指导慈善事业工作。承担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执行福利彩票管理有关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联系电话:0418-2823786。

(三)社会救助科

承担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取暖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工作,推进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按权限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承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具体工作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政策。

联系电话:0418-3303580。

(四)区划地名科(儿童福利科)

承担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具体工作。承担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市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承担地名执法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指导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担审定本市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工作。

承担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工作。推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涉外儿童收养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18-2828856。

(五)慈善养老儿童福利科

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承担阜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工作,承担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承担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承担建立健全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工作,协调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承担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工作,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业扶持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指导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县(区)提升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管理水平。协调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法承担市级养老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执法和执法监督。

联系电话:0418-2828858。

(六)社会事务科

承担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承担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担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依法承担经营性公墓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殡葬机构进行执法和执法监督。

联系电话:0418-2827532。

(七)机关党委办公室(社会工作科、人事科)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外事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联系电话:0418-2838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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