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阜新市民政局“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4-17 浏览量:271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关于印发《2020年阜新市民政局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20年阜新市民政局“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阜新市民政局

 

2020年阜新市民政局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辽宁省民政厅“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重强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抓好年度民政工作任务落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及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第十五次全市民政会议各项安排部署,不断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民政厅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聚焦民政领域改革创新和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民政部门“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的

以专项行动为牵动,激励全局和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强的干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干部作风有较大转变,努力开创新时代我市民政事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阜新经济转型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履行民政部门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等职责及自身建设抓落实,着力实施履行民政疫情防控职责、保障基本民生、优化基本社会服务、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强化专项行政管理、加强民政能力建设6个专项行动、39项重点工作,确保抓一项成一项、干一件成一件。

(一)围绕疫情防控抓落实,实施履行民政疫情防控职责专项行动,努力做好城市社区防控和民政部门自身防控工作。

1.根据市指挥部部署,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政策。

工作目标:精准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推进措施:制定指导政策;开展工作指导;总结报告工作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完成时限: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变化。

2.指导城市社区分区分级做好差异化精准排查防控工作。

工作目标:指导城市社区深细精实抓好新版“30条”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施策,稳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推进措施:一是深入宣传。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解读新版“30条”,引导理性看待疫情形势积极变化,依法依规做好精准防控,避免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倾向。二是精准排查。指导各县区运用二维码、APP等信息手段,实施精准排查,解决排查对象与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比对不够精准的问题。三是重点防控。落实“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局部扩散”原则,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突出高风险地区返(来)阜人员居家隔离和疫点封闭隔离两个重点,解决力量分散、聚焦不够的问题。四是加强督导。继续开展明查暗访,紧盯排查防控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及时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完成时限: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变化

3.扎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目标: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做好养老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人员聚集型民政服务机构和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服务和福彩销售机构等其他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推进措施:根据疫情发展变化,指导人员聚集型民政服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人员和物资的出入管理;切实做好在院养员和管服人员的个人防护各项工作;做好在院人员的健康关注、可疑症状留观、疑似确诊病例救治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病例及时予以救治和疫情处置;指导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服务和福彩销售机构等其他民政服务机构按照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施策原则,在做好防控措施前提下稳妥有序恢复服务秩序;组织工作指导组,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完成时限: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变化

4.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工作目标:动员更多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力量。

推进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动员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会员进行慈善捐赠;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规范慈善组织有力有序接收和发放捐赠款物;发挥专业社工人才作用,通过心理疏导和社工支持公益援助热线等开展心理抚慰等社会工作服务。

完成时限: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变化

5.做好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目标:确保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推进措施:严格落实公共区域消杀措施;确保食品和用餐安全;加强人员管理,及时调整工作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完成时限: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变化

(二)围绕兜底保障抓落实,实施保障基本民生专项行动,努力做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

工作目标:努力构建以“收入、财产、支出”为主要内容的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指标体系,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

推进措施:修订《阜新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持续保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组织对县级以上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新政策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修订《阜新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重点解决支出型贫困救助问题。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7.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扩大就业、危房改造、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工作。

工作目标: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7%和9%以上。

推进措施:会同市财政局测算提标额度和所需资金,拟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具体方案,报请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提标文件;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各县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对县区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确保如期完成。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

8.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补助标准。

工作目标:继续提高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标后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3倍,且集中、分散供养标准达到一致。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补助标准提高7%。

推进措施:会同市财政局拟定提标工作实施方案,报请市政府审定;提请市政府下发提标通知;加强督导调度,各县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如期完成。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

9.提高集中和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工作目标:集中和分散供养的孤儿平均养育标准分别提高7%和17%以上。

推进措施:会同市财政局拟定提标工作实施方案,报请市政府审定;提请市政府下发提标通知;加强督导调度,各县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如期完成。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

10.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

工作目标:参照孤儿养育标准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体系。

推进措施: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准统计测算,定期调度通报,加快推进节奏,确保各县区将父母均符合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全部纳入保障体系,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充足保障。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11.全面推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推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提升救助工作水平,促进各项政策制度落实。

推进措施:组织全市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和社会救助村级协理员上岗工作;对本地区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对象数量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开展调研论证;指导各县区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定期组织考核,针对服务成效、运行管理、社会影响等内容,开展购买服务工作绩效评价。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12.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工作目标: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推进措施:进一步升级、优化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推动实现金融等多部门数据信息共享;调整社会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县区核对工作培训和指导力度,积极推进市信息平台与省平台对接工作,努力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纵向联通,相关部门横向协同的信息共享格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13.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工作目标:健全完善覆盖县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推进措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调研,落实省加快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的要求,明确任务时限,定期调度督导,实现省、市、县三级领导协调机制全覆盖目标,为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完成时限:2020年 12月底

14.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

工作目标:落实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政策,稳步推开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推进措施:开展农村留守妇女生产生活状况调研,落实省研究制定的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政策。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15. 持续推进福彩销售工作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落实好国家、省彩票发行销售政策调整工作,坚持依法运营,保持市场稳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推进全市福利彩票事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推进措施:积极向省申请新游戏在阜新地区试点,增加彩票销售品种;强化市场调控措施,重点安排好电脑票、即开票等促销活动;加强销售培训,规范销售行为;开展好公益宣传,树立福彩品牌形象,讲好福彩故事;以警示教育、防控风险、强化作风建设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福彩销售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16.开展即开票销售市场化运营试点。

工作目标:按照省福彩中心的统一部署,为阜新争取全国“即开票销售市场化运营试点”,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即开票市场化运营机制,进一步激活市场,促进全市福彩销售工作安全稳定健康运行。

推进措施:争取国家即开票市场化运营试点城市,进一步激发新动能。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三)围绕提高服务水平抓落实,实施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专项行动,努力做好养老、殡葬等社会服务工作。

17.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工作目标:指导部分县区开展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建设14个左右乡镇(社区)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推进措施:会同财政局指导部分县区申报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按省要求及时下拨专项资金支持部分县区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工作成效,推广经验,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能力。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18.持续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

工作目标:继续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查找整改养老机构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药品管理、医疗服务等各方面安全隐患,实现全市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推进措施:制定《全市2020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清除攻坚行动,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加大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工作,切实提高全市养老院服务水平。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与备案管理,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与合作共建。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19.加快推进节地生态绿色安葬。

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新增骨灰节地生态绿色安葬比例达到55%以上,其中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格位葬和骨灰长期寄存等绿色安葬方式由12%提高到20%。

推进措施:指导各县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工作调度,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研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各县区加强宣传引导,弘扬移风易俗,倡导节地生态绿色安葬。开展涉企经营性公墓“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推动节地生态绿色安葬园区建设。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生态公墓评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评定生态公墓;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评定生态公墓;对已经评定但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取消生态公墓资格。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0.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

工作目标:全市各县区和涉农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制定“三沿六区” 即公路、铁路、河堤沿线,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内完成规划编制和试点建设任务。

推进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重要内容;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屯规划重要内容。指导各县、区加快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和试点公墓建设,适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考核,建立工作情况报送制度。

(四)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抓落实,实施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努力做好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和壮大志愿者队伍工作。

21.持续推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工作目标: 以“六个结合”为着力点,持续深化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推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市委和省民政厅、局党组的有关要求安排,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全力做好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继续指导各地深挖彻查民政领域涉黑涉恶涉乱涉伞问题线索,加强对民政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督办,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从制度和源头上铲除涉黑涉恶涉乱土壤、压缩涉黑涉恶涉乱滋生空间,确保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2. 开展“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工作。

工作目标:全市确定若干城市社区,进行为期一年的开展“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基础平台、社会组织服务载体和社会工作者专业支撑的互动作用,建立居民群众提出需求、社区组织开发设计、社会组织竞争承接、社工团队执行实施、相关各方监督评估的联动机制,初步形成能够及时回应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模式。

推进措施:夯实社区基础平台,发挥社会组织载体作用,强化社会工作人才支撑。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社区。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编制社区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开展社区公共公益服务目录清单,推广“菜单式”服务,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承办政府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开展试点工作调研指导,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广覆盖、可持续长效推进机制。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3.做好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工作。

工作目标: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提升社区为移交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推进措施:指导社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密切关注移交过程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强化社区服务供给,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更新。促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融入社区,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社区居民自治和协商活动,引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树立对所居住社区的“主人翁”意识。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发挥自身特长,凝聚更多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4.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省厅有关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制度保障体系要求,有效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水平,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构建一整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制度保障体系,实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辽宁振兴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推进措施:按照对我省省厅对现行社会组织法规政策梳理现行的社会组织法规政策逐项进行梳理后建立健全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制度体系要求,相应地,制定我市目录清单,分解任务到人,按月推进实施,定期进行工作调度进。通过创制一批、修改一批、废止一批、释法一批制定流程,简化办理程序,转发省出台的法规政策,督促指导全市各社会组织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完成时限:全年。按月度进行分解推进。

25.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

工作目标: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推进措施:制定《全市性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审批流程》;对申请成立(变更、注销)市级民办教育机构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登记(变更、注销)条件的,履行审批程序;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依法对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进行评估;积极推动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发挥服务社会作用;指导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加强党的建设。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6.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示范活动。

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措施: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开展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示范活动。推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全覆盖。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开展实验创新工作,以示范创建推进我市社区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27.开展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工作。

工作目标:完成省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我市的城乡社区服务站(中心)建设项目,不断提高我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推进措施:联合市财政局,在充分调研、掌握全市各县区实际需求基础上,按照省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指标合理分配,确定本年度城乡社区资助项目,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全年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8.发展壮大实名注册志愿者队伍。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3%。

推进措施:制发关于加快发展壮大实名注册志愿者队伍的通知,加强宣传引导,注重示范培训,强化指标考核,努力实现民政部提出“到2020年各地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13%”的目标。

(五)围绕专项行政管理抓落实,实施强化专项行政管理专项行动,努力做好行政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

29.加快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地名普查成果的价值和效用,提高标准地名服务社会水平,增强全社会使用标准地名、保护地名文化的意识。

推进措施:完成《辽宁省标准地名图集》《辽宁省政区图》《辽宁省标准地名词典》阜新部分编撰工作,完成《辽宁省标准地名录》《辽宁省标准地名志》阜新部分初稿,完成《阜新市政区图》《阜新市城区图》;按照省厅要求完成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工作;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更新工作;做好播出《中国地名大会》的服务保障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0.开展阜新-锦州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

工作目标:查清阜锦线界线现状,丰富阜锦线界线档案,加强边界政策法规宣传,促进阜锦线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推进措施:与锦州市民政局共同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界线联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毗邻市县进行联检,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和联检成果总结上报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六)围绕固本强基抓落实,实施民政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努力做好机关党建、作风建设、规划编制、资金保障、法治建设、新闻宣传等基础工作。

31.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工作目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推进措施:一是高质量组织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开展“科、部、局长讲坛”、党员干部自学,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局领导和各科室结合职责分工确定调研题目,结合职责分工确定调研题目,要坚持问题导向,一竿子插到底,听真话、查实情,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认真梳理调研情况,搞好调研成果交流,注重调研成果运用,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三是深刻检视反思问题。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实事求是检视自身差距,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找深。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列出问题台账。四是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针对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上下联动做好专项整治,开好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

32.继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工作目标:强化机关基层党支部功能、提升抓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推进措施:一是采取会议指导、培训指导、检查督导等有效方式,加强对机关、基层各党支部工作指导。二是落实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项目化管理,领办一个基层党建创新项目,重点推进基层党建项目,打造民政党建特色品牌,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局党组(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持续抓好提档升级,力争再有1-2个党支部获评市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三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四是不断提高做好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适时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

33.持续改进作风,激励担当作为。

工作目标: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强化正向激励,完善考核评价,进一步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推进措施: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有效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相关政策,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压紧压实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政治责任,着力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及时兑现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切实落实干部激励保障政策。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4.加强教育培养,提升专业素质能力。

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素质,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职工队伍。

推进措施: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组织选派干部参加各级各类专题培训,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和网络在线学习等方式的培训。加强民政职业技能人才职业素质培训,组织选派人员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竞赛。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5.编制好阜新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辽宁省第十五次民政会议、阜新市第十五次民政会议部署安排,遵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立足三项职责,结合辽宁实际,编制我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推进措施:开展“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调查,摸清全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底数;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政领域基本建设重点支持任务和党组确定的重大工作事项;继续向全省先进地市学习经验,依据现有支持政策,参考民政厅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思路,部署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引进有关高校及省内外专家,创新发展理念,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补齐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储备一批民政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补短板大项目,纳入发改部门项目库。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6.继续提高我市民政统计工作质量。

工作目标:继续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落实“数据同源进而同表”要求,全面提升民政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数据应用水平,提升数据分析能力,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推进措施:按照我市加强和完善民政统计工作实施意见,规范统计工作流程;适时聘请厅领导和工程师到我市现场指导和开展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注重配合,按照“一数一源一出口”、台帐质量由业务部门负责的原则,与各业务科室实现有效衔接,保证数出一源、数可追溯、更新及时,提高全市民政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加强统计数据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衔接,用统计数据监测、反映民政规划指标落实情况,通过数据反映民政事业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参考。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长期推进

37.着力保障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工作目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民政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加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按照全市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2018-2020年)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抓好2018、2019年台账剩余案件攻坚化解,争取6月份前基本完成攻坚任务。

推进措施: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做好全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防火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对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存在薄弱环节的地区单位,通过调研指导,下发通报、开展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8.加强民政法治建设。

工作目标:严格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推进措施:开展法制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39.加强民政宣传工作。

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民政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推进措施:加强与《阜新日报》等市主流媒体联系,邀请各类媒体人员参加我市民政工作相关会议和调研活动,突出宣传我市民政工作做法、成效;加强信息和宣传稿件审查把关,确保报出和宣传的稿件正确的政治方向;妥善应对舆情。

完成时限:2020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重强抓”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负直接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深入基层调研推动,带头到一线解决问题。要善于攻坚克难,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推动落实、破解难题、干出成效。

(二)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各县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按照项目任务分工制定落实计划,明确推进落实时间表和具体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县区民政局要在承接市民政局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三)迅速行动,全力推进。各县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集中精力、心无旁骛,马上干、加快干,立即启动、迅速推进各项工作,抓紧落实,紧盯不放,决不放松懈怠。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调度一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要把调研指导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督促各县区抓好任务落实。办公室、党办、人事科要对标年度目标及序时节点内容完成情况,强化动态管理、全程监控。对未完成的项目任务,及时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年底前,对专项行动完成情况逐项进行梳理、全面总结,并将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县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年度考核评价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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