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5-04-22 浏览量:10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蓝岚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民政厅等21厅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民发〔2025〕10 号)要求,结合阜新市实际,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政法委等 22个部门制定本方案,旨在通过完善关爱保障措施、强化关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流动儿童创造良好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其权益更有保障、生活更加幸福。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儿童优先、统筹推进、公平优质、长远卓效”原则,聚焦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方案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形成长效工作格局: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5年1月-4月):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计划,明确任务分工与保障措施,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二)优化推进阶段(2025年5月-2026年12月):各县区对重点对象建立“一人一档”,细化保护措施,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2026年底前,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能力增强,关爱保护水平明显提高。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7年1月- 2030年12月):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优质,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和发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四)巩固加强阶段(2031年1月- 2035年12月):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体系与时代发展相适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巩固提升,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更加全面稳固。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动态监测机制,精准掌握情况

1.精准摸排:将“随父母或监护人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居住6个月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监测范围(市辖区间流动可视情况纳入)。由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等部门协同开展摸排,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每半年更新一次。

2.重点台账管理:对“家庭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心理异常”等流动儿童,按“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儿童主任每月访察、儿童督导员每季度访察,全面掌握其基本信息,为精准服务提供支撑。

3.数据共享:建立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流动人口登记、就学、免疫接种等信息互通。有条件的县区可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

(二)完善保障制度,夯实权益基础

1.教育保障: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义务教育 “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应入尽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等教育待遇;落实中高考政策,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加强控辍保学,资助政策向流动儿童倾斜。

2.卫生医疗:将流动儿童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免费提供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支持凭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保障流动残疾儿童在居住地申请康复救助。

3.生活保障:民政部门协调户籍地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政策,协助困难家庭申请低保和临时救助;住建部门通过公租房或租赁补贴保障住房需求;应急部门提供受灾救助,交通部门优化出行政策;严厉打击私自收留行为,联合处置并送福利机构安置。

(三)强化关爱服务,促进全面发展

1.家庭教育:妇联建设家庭教育数字平台,村(居)委会劝诫监护不力行为,公检法部门可责令家长接受指导或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2.心理健康:学校每学期开展心理筛查,为特殊学生配备“隐形保护人”;民政部门提供心理咨询,卫健部门畅通转介通道,12355服务台提供援助,多部门联动开展情绪疏导。

3.文化与法治:网信、广电部门创作优质内容,学校组织社团活动;公检法开展“送法进校园”,团委、妇联提供自护教育;民政部门通过“辽蕾计划”等项目提供服务,妇联实施结对帮扶。

4.城市融入: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融入活动,公安部门做好居住证管理;妇儿工委将融入纳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团委、妇联组织社区实践;人社部门为家长提供就业服务和培训补贴,社工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考核,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创建等工作。

(二)服务清单:县区对照基础清单制定本地清单,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家庭知晓并享受红利。

(三)基层基础:建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现儿童督导员、主任专业培训全覆盖;财政保障资金,加大购买服务力度。

(四)督导考核:定期督导检查,司法、检察部门提出建议,表彰成效突出单位,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关于印发《阜新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新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的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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