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2-25 浏览量:412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丹丹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市委法制办:
按照《中共阜新市委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市民政局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总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民政主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落实《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明确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厅印发的《辽宁省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和市营商局有关要求,经梳理汇总,目前,市民政局行政审批事项共有6类24项。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婚姻登记等4项由于特殊原因未入驻市行政审批大厅,但都独立挂牌,有独立办公场所。其余行政审批事项都集中到局行政审批科和入驻市行政审批大厅。
(二)全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我局对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梳理出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115件,没有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法规文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制定了《市民政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在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全方位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放宽儿童福利保障政策、提高婚姻便民服务水平和更好满足群众殡葬需求等民政领域和业务工作等方面形成了九类17项任务清单。
(三)强力推进“一网通办”。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服务事项共计15主项,51子项,已全部可网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重新启“动一件事一次办”共认领25各事项。积极推广“辽事通”,民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员注册使用“辽事通”。大力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已备案电子印章一个,上传省数据库三类电子证照共计1072条。
(四)全面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8890平台诉求及时处理,截至目前,今年共计接件69次,已全部及时处理,群众满意率、分转率、反馈率均为100%、无低星件、登录值守情况为100%。为不断提高民政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市民政局在各类民政政务服务窗口单位醒目位置设置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意见簿,方便服务对象现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投诉,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五)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我市4个社区被省民政厅确定为“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社区,争取到9个省级福彩公益资助社区建设项目,省补助资金300万元。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推进“一肩挑”工作落实,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干部81人、补齐配强村干部61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夯实。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健全,城乡社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实现全覆盖。“疫情”期间共形成社区五级网格187个,各级网格管理员39730人,结合我市“一网五平台”建设实际需求,已将网格重新划分为“四级”网格,逐步推动网格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动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出台了《阜新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实施意见》。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四个同步”要求,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认真开展社会组织2019年度检查工作,参检合格率为81%。牵头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为500多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生提供激励措施,全年为460名社会工作者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
二、狠抓制度建设,民政执法监督力度增强
我局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初步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为强化执法监督做好准备。一是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的适用范围、法制审核内容及程序、审核意见处理、行政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处理机制,推行法制审核标准化。二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行政执法全过程的信息采集、使用管理等。办公区域和信访接待区域有摄像头24小时拍摄,配置执法记录仪1个。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制度,制定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工作细则,明确公示内容、方式程序。完善各类办事指南和执法流程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服务窗口及办事大厅,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健全决策机制,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提高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集体决定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认真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把重大决策程序作为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区划地名、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等方面重大民政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每项重大决策均需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与辽宁乐成律师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外聘了张伟律师常年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凡是对外签订合同协议,都要请法律顾问事先审查,提高决策水平。
四、强化日常管理,法治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定期按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执法证注册考试,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对各区民政局社会组织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通报评查情况。严格落实“马上就办”,限时办结行政许可, 即办件16项,达31.71%,承诺件35件,原法定时限1284个工作日,现承诺303个工作日,缩减76.4%,跑动次数总数30次,平均0.59,21个事项可全程网办。通过组织自查、信息比对、实地督查等方式,深入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统筹专项救助政策和救助资源,强化兜底保障作用。
五、加强学习宣传,民政法治教育逐步深化
一是加强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的法治宣传。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和机关干部等近1.5万人参与到社区疫情防控和普法宣传中来,在辖区范围内全方位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二是搞好学习教育,注重成果实效。坚持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每年安排不少于2次法律法规知识和讨论内容。利用支部学习、业务培训等机会集中学习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新出台的相关文件,提高民政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利用LED显示屏、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栏、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和手段,在全局系统内进行日常的法律知识宣传。结合清明节、“5.12防灾减灾日”、“5·15政务公开日”、“安全生产月”、“8.1建军节”、“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日子,通过制作专题版面、横幅和印制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民法典》《殡葬管理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各类民政法律法规,做到重点时间重点宣传,重要法律重点宣传。为提高我市基层法治阵地建设,重点开展了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村(居)委会推动阵地建设。全市622个行政村和187个社区均建设了法治文化宣传专栏,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六、存在问题
一是受机构编制限制,各级民政部门难以设立专门法制机构,特别是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二是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民政业务涉及的多是弱势群体,在坚持严格执法时,还需要考虑到弱势群体的特殊性,把握尺度较难。
七、下一年度工作要点
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提升法律法规的约束力,提高为民服务工作效率,增强为民服务工作能力,真正做到便民、高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公开、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工作,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三是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大力开展民政领域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做好基层政权领域扫黑除恶、城乡低保、社会组织、殡葬等领域的各项整治工作。四是在局直各单位和民政领域大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好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遵法守法意识,提高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阜新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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