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6-01 浏览量:1104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民政局、派驻各县(区)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阜新市殡葬服务机构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阜新市民政局 中共阜新市纪委阜新市监委
驻阜新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2020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殡葬服务机构行风
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依据《全省殡葬服务机构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辽民事函〔2020〕5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正行风、树新风,打造群众满意的殡葬服务”总体要求,针对殡葬服务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摸底排查,全面整改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殡葬服务机构行风整治,提升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殡葬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丧葬需求,确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提升全市殡葬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从5月下旬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行风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加强行风建设,促进殡葬服务机构的宗旨意识有新的增强、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开展殡仪馆运营管理专项整治
1、窗口服务不规范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人员着装不整、不挂牌服务、不使用文明用语等情况;全面排查整治收费标准、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治惠民殡葬政策执行情况;全面排查整治“丧属至上”服务理念是否牢固,殡葬服务中是否出现生、冷、硬、推等情况。
2、违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整治误导消费、捆绑消费、强制消费、变相收费等情况;全面排查整治服务项目和产品是否实行明码标价,是否存在将免费或减免项目与其它服务捆绑、分拆,强制收取费用,选择性服务收费项目是否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等情况。
3、垄断经营问题。全面排查垄断经营丧葬用品问题,整治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自带骨灰盒等情况。
4、遗体处置不规范问题。全面排查遗体处置信息登记和交接记录漏项、火化前未对遗体进行核对、未经家属确认移交骨灰等情况。
5、内控制度缺失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修订不及时、操作性差等情况。
(二)开展公墓运营管理专项整治
1、全面排查经营性公墓销售价格虚高问题,整治未在墓位价格确定后10日内向当地民政部门备案,中低档价格墓位低于墓位总数的70%等情况。
2、全面排查公益性公墓违规销售问题,整治未按政府定价销售、跨区域销售等情况。
3、全面排查超标准建设墓位问题,整治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颁布后新建墓位占地超过1平方米,墓碑高度超过1.2米等等情况。全面排查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及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未依法办理公墓建设用地手续、出售出租墓位实施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利、利用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情况。
4、全面排查绿色安葬方式比例偏低问题,整治节地生态安葬园区建设滞后,宣传引导不够、奖补政策不落实等情况。
5、全面排查违规销售活人墓问题,整治在购墓人无有效证件、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情况下销售墓位等情况。
(三)开展民政系统公职人员涉及殡葬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大排查
1、全面排查公职人员或公职人员伙同他人违规从事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经营等问题。
2、全面排查公职人员直系亲属或公职人员伙同他人违规从事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销售等问题。
3、全面排查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比如私自为丧户提供车辆、白事咨询、临终关怀、殡仪馆告别厅预定及火化、入殓、公墓选定等丧葬 “一条龙”服务问题;私自承接穿衣、整容、悼念厅布置等丧事活动问题;私自或伙同他人利用私家车非法从事骨灰(或遗体)运送谋取私利问题;私自与殡葬单位工作人员和医疗系统医护人员勾结联系,承接或为某殡葬单位提供信息,从中谋取私利问题;擅自将馆内遗体运回农村土葬和违规办理遗体火化证明等问题。
4、全面排查公职人员在公墓以外违规私建豪华大墓、活人墓等问题。
5、全面排查公职人员丧事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等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0年5月底前)
各县(区)民政局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和措施,为抓好我市殡葬服务机构行风整治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市投诉举报电话:0418—2827532。各县(区)民政局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也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二)自查自纠,建立台账(6月底前)
各县(区)民政局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联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殡葬服务机构行风建设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6月23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问题清单报送市民政局。
(三)落实责任,全面整改(7月底前)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各县(区)民政局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逐一研究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销号清零。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对信访问题要分类梳理、认真甄别、迅速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7月23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民政局。
(四)验收总结,推广经验(8月中旬)
各县(区)民政局及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尚未完成整改工作的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市民政局将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县(区)民政局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将殡葬服务机构行风整治专项行动纳入重要日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要求。相关部门要互相协作,按照整治活动的范围、方法步骤和时限要求,合力解决当前全市殡葬服务机构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要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准确把握行风整治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查摆问题,找准差距,确保行风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各县(区)民政局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重要岗位的关键人员、重要事项的关键环节、重要制度的贯彻执行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全面摸清情况。摸排出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采取有效措施,逐项进行整改。要运用多种手段,做到方法灵活多样,措施具体可行。既对各种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督导追责,健全机制。各县(区)民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对殡葬服务服务窗口进行经常性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确保真实、准确掌握情况,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对整改未到位的,要列明问题、倒排时限、压实责任、责令务必按期完成。对整治活动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把殡葬服务机构行风整治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发挥考评推进的作用,不断完善作风建设的制度和标准。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把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督,堵塞不正之风的漏洞。
对《阜新市殡葬服务机构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阜民发【2020】65号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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