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3-23 浏览量:614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丹丹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2021年清明节期间全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阜民发〔2021〕12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清明节期间全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全省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辽民传字〔2021〕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公益惠民、文明绿色为导向,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市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
(二)工作目标。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工作部署,建立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平安、和谐、文明、有序,进一步巩固阜新创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清明节祭扫高峰期具有“时间短、流量大、密度高的特点,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祭扫服务保障任务艰巨繁重,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祭扫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同时,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强化与宣传、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的协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祭扫服务和安全管理要求,完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确保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突出重点环节,筑牢抗疫防线。各县区民政部门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压实“四方责任”,严防发生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场所、薄弱部位防控,突出精准精细、要坚持“人防”与“技防”互为补充,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强化网格化管理。殡葬服务机构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要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紧紧抓住清明节社会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契机,紧紧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这个主题,积极协调新闻媒体,至少发布1条宣传讯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各县区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祭扫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通过创建祭扫网站、开通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优质网络条扫服务,有效满足祭扫群众需求。殡葬服务机构要积极创建“无烟陵园”,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引导群众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要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清明节优秀传统文化相衔接,鼓励引导群众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节日内涵。要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四)细化工作措施,做好服务保障。各县区民政部门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清明节祭扫需求,加强对清明节期间疫情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研究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安排和应急预案,坚决管控流量、防止大规模聚集,协调公安、交通、城市管理、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专业力量,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及周边的车辆疏导、人流管控、秩序维护和疫情防控。凡是进入公墓人员(含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公墓要在指定地点设立登记处对进入人员进行扫码、测温和登记;祭祀和落葬人数要严格控制在20人以内。
(五)严格执法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和丧事活动的源头治理,积极开展整治行动。对批发市场、经营商户、流动摊贩逐一检查,发现制造、销售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要坚决予以没收并及时销毁。要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行风建设,严格落实相关服务操作标准,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加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现象。引导已建成公益性公墓覆盖区域,新增骨灰进入公墓集中安葬,稳妥推进散葬坟墓迁移,提升节地生态绿色安葬比例。
(六)加强值班值守,开展隐患排查。要建立完善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查、信息零报告等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理能力。遇有重大情况立即报告,半小时电话报告,1小时书面简报,根据事态发展接续报告,直至工作结束。各县区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整改迅速、坚决、到位。要重点做好节日期间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严防拥挤踩踏、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9日至25日)
1.市民政局组织召开“清明节祭扫工作部署工作会议”。
2.市民政局成立工作专班,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3日至5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清明节祭扫工作。
3.各县区民政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于3月24日前上报清明节值班人员情况表。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6日至4月5日)
1.3月27日起,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踩踏事件发生。各部门要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预案,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建立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接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接待服务工作,做好服务保障。
2.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按照《阜新市2021年清明节祭扫观察点设置表》(见附件1)名单,3月27日至3月28日、4月3日至5日期间,每日上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各祭扫观察点情况。
3. 4月3日至5日期间,每日14时前上报《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2)。
各县区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和祭扫活动监测,加大信息宣传报送力度,妥善处理群众投诉意见,收集整理本地各观察点数据,按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及时。
(三)总结汇报阶段(4月6日至7日)
各县区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及时对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进行总结,将有关情况于4月7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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