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11-30 浏览量:261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王丹丹 文字大小:

县(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适应我养老服务业发展形势,完善养老服务扶持配套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养老机构,根据《关于做好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18]94号)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关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阜民发[2015]1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阜新市行政区域内,由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举办,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

二、补贴条件

申报民办非营利性运营补贴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依法运营满6个月且继续经营

2、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查,基础性指标全部达标;

3、申请补助年度内经登记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且无严重责任事故或服务纠纷;

4、财务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晰;

5、依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类),市级以上财政按照实际入住老人床位数量给予每床每月150元运营补贴。老人包单间1人占多床的,按照1张床位数量补贴。

四、申报省、市财政补助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在当年7月1日之后向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____年度阜新民办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基本情况明细表》(附件3),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并提供补贴资金使用计划。(以上资料一式5份)

(二)初审。县(区)以当年6月30日为时间节点,统计并核准申报补贴的养老机构补贴床次数。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填写《____年度阜新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连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报送至市民政局。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将申报材料退回养老机构,并书面说明原因。(以上资料一式5份)

(三)审核和拨付。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县(区)民政、财政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查核实养老机构财务账目、实际入住老人情况及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等,审查合格后,在《____年度阜新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审批表》(附件1)上盖章确认,并由市财政部门全额拨付申报补助年度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至各县(区)。同时,市民政、财政部门将本地区财政下拨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指标文件、《____年度阜新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于每年8月底前上报省民政厅、财政厅。(以上资料一式2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补贴资金使用与管理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应用于改善住养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主要包括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改造、设备更新和添置,老人服务用品购置和其他为入住老人服务的项目。县(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绩效考核工作。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运营不正常的,责令其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取消其下一年度补助申请资格。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骗取省补资金的,一经查实,在全进行通报,追回补贴资金,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六、有关要求

提高认识。实施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请各县(区)民政、财政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此项惠民政策按时落到实处。

(二)规范管理。县(区)要按照政策规定,对养老机构提出的补贴申请及时受理,严格审核。要采取门户网站、报纸刊登等多种形式对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进行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抓好档案的建设与管理,每年年底前归档各项申请审核及资金拨付材料,确保工作运行有据可查。

(三)广泛宣传。县(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利用门户网站、广播影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提高全社会对这项政策的知晓度,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养老服务事业中来,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省财政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民函〔2014〕78号)即行废止。

民政联系人:谭海峰,联系电话:0418--5923029

财政联系人:彭晖,联系电话:0418--3318688

附件1:____年度阜新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审批表

附件2:____年度阜新市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汇总表

附件3:____年度阜新民办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基本情况明细表

              阜民发[2018]224号 附件1 2 3.docx


阜新市民政局                 阜新市财政

2018年11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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