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27 浏览量:549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杜瑞鑫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市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婚姻登记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0〕40号)和《关于印发<加强全省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民事函〔2020〕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按照“正行风、树新风”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能不高、内部管理不规范、乱收费或变相收费等问题,认真摸底排查,立行立改。坚持便民高效,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强化便民意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坚持标本兼治,既要着力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从源头上找原因、建制度、堵漏洞,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不断提升制度建设的覆盖面。通过不断加强行风建设,婚姻登记机关的宗旨意识有新的增强、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全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工作要求,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提出通过不断加强行风建设,婚姻登记机关的宗旨意识有新的增强、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具体内容为:1、加强教育活动,打造婚姻登记高水平队伍。2、加强业务能力,深化岗位职责。3、增强服务能力,营造群众满意窗口。4、加强检查力度,防范收费事件。第三部分为工作安排,明确了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行风建设活动时间为:2020年5月——11月。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通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检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行业服务标准。
四、适用范围
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
五、关键词
民政 婚姻登记 行风建设 长效机制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民政局
解读人:杜瑞鑫
解读人电话:0418-2822027
主办单位:阜新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33-3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mzj@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99号 辽ICP备2021000735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8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822027 网站举报邮箱:fxsmz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