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大力推进多功能社区养老的建议》(55号)答复

日期: 2021-04-02 浏览量:182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杜瑞鑫 文字大小:

董文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多功能社区养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1.坚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持续扶持全市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指导240余名居家养老公益岗护理员为部分生活困难的高龄劳模、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城市特困老人、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提供家政、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

2.积极探索社区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已经建成11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和20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普遍配备了活动室、阅览室和休息室,部分还配备有就餐室和保健康复室。2020年,指导阜蒙县、细河区成功申报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区,年内建成了14个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3.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定期为老年人义诊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积极推进医疗机构与社区共建,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面。与社区居民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市民政局协办)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您的建议对于推进全市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具有借鉴意义,今后我们将在以下6方面推进工作:

1.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保障。目前,市民政局正在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拟报请市政府研究下发。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辽宁省住建厅下发的《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1358工作法)》和阜新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下发的《2020年阜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完整居住社区,通过补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齐建设短板,提供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满足社区综合服务、卫生服务、养老、托幼、家政保洁、便民市场等功能要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推进多功能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市民政局将继续指导县区申报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成一批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2.积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新模式的探索。依托细河区已建成的6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引进社会养老机构开展延伸式的居家养老服务;在海州区和太平区探索开展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的自主运行模式养老服务。通过多种养老模式的探索,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其取得合理回报和持续发展。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居民抱团互助、适当取筹的方式,采取老年餐桌、上门服务等形式,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

3.推动建设全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切实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智慧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和能力,既能实现对现有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又能解决社区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与我市宏图科技智慧社区服务商开展合作,打造我市的智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并在细河区开展互联网+养老试点,推动互联网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为周边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急、助行等点菜式养老服务和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健康养老服务,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推广,为织牢全市的养老服务网络奠定良好基础。

4.继续推进医疗服务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鼓励各级各类医院和社区建立与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养结合模式。利用现有医疗资源优势,在医院开办老年病特色看护等,优化医疗机构床位结构,保障失能、失智等老年人医疗需求。(市民政协办)

5.多方筹措养老设施建设资金。积极发动社会捐助。通过市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公开募捐或定向募捐,引导社会各种力量支持社区养老设施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6.协同相关部门研究监管标准。确保建设和服务能够保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标准。加强对本地区养老现状和养老产业的调研。

今后,我市要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让所有老年人能够享有“身边、床边、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多样化水平。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阜新市民政局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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