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办理流程图

日期: 2023-03-20 浏览量:979 来源: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谭海峰 文字大小:

(一)特困申请条件

1.具有本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

2.无劳动能力;

3.无生活来源;

4.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特困申请流程

1.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意见。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及时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4.对审核确认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从确认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

(三)特困申请材料

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四)特困办理时限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调查核实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重新公示。

3.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初审意见,按照不低于 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确认意见

(五)阜新市各级民政部门特困咨询热线电话:

阜新市民政局:    0418-2828858

阜蒙县民政局:    0418-8803648

彰武县民政局:    0418-6904256

海州区民政局:    0418-2828933

细河区民政局:    0418-3965038

太平区民政局:    0418-6537629

新邱区民政局:    0418-2692223

清河门区民政局:  0418-60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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