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建议》(112号)答复

日期: 2023-05-10 浏览量:220 来源: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谭海峰 文字大小:

田晓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建议收悉,经商市教育局,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市民政部门落实了如下工作

强化政策落实。我局牵头联合教育、公安、财政等10家单位出台了《阜新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了《阜新市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任务清单》,包括《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强制报告责任书》、《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6种参考范本,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际操作性。

建立覆盖全市的领导协调机制。我局牵头联合27家单位出台了《阜新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及小组成员、联络员的通知》,并根据工作需要,于2021年将阜新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充实调整为阜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全市范围的工作联席制度。

是强化农村留守儿童信息。以县区民政为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进行摸排,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截至2022年,我市共有留守儿童4173名。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障情况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障方面,市教育部门作了如下工作

一是日常在校关爱帮扶。在学校开展德育工作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特别关注留守儿童群体制发《阜新市提升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在主要任务中强调“建立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的关爱帮扶制度。建立特殊群体学生档案,落实“一对一”帮扶”

二是寒暑假重点关注。在安排寒暑假工作时把“关爱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强调

三、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情况

一是依托社会组织开展关爱活动。市民政局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作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建立志愿者队伍,联合妇联、卫健等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活动。

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每年6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信息终端等传播媒介,宣传普及儿童健康发展的科学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预防犯罪法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切实承担牵头部门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各县区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部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阜新市民政局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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