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民政局 阜新市教育局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4-08 浏览量:112 来源: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林露露 文字大小:


一、起草的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省人大社会委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形成了调研报告,对调整一次性人才奖补政策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市根据省文件要求,修改完善了《阜新市民政局 阜新市教育局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经多方征求意见后,形成此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补助对象和补助条件

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同级技工学校)毕业生,不包括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不包括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医疗服务人员。

补助对象申请入职补助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

2.补助对象须是2015年1月1日之后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并在该机构符合补助条件的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含1年)以上的在岗职工,申领补助服务期限从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之日起计算。

3.补助对象供职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属于省内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公办养老机构,或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本通知所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4.从事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包括养老护理员、护理部人员、主管护理服务的副院长(副主任)、受聘的院长(主任)。

5.持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询。

6.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了社会保险。

7.所学专业属于老年服务与管理等方向,一共分为两类:

2021年以前毕业生所学专业包括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19个专业。

2021年以后毕业生所学专业包括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73个专业。

(二)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省财政按照各地实际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对: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最高不超过6万元。

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同级技工学校)毕业生最高不超过4万元。

补助资金分五年发放,每年按照补助标准的20%发放到位。

(三)补助程序

1.提交申请

补助对象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学历证书、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首次申请应提交全部材料,后续申请情况无变化的,相关申请材料可免予再次提交。养老服务机构为本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入职人员统一向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前,应当在机构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补助对象在申请补助时应当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无虚假欺骗和隐瞒。

2.审核发放。

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补助意见。入职市级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对象由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补助意见。对审核通过的,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县(市、区)民政局会同财政部门履行相关资金申请程序,并将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卡发至本人。

3.省级补助

市级民政局会同财政局每年8月31日前联合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申报省级补助资金,并提交《市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花名册》,财政拨付入职补助资金的凭证等申报材料。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地申报材料复核审定后,将省应补助的资金列入下年预算,并按规定批复下达。逾期未申报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申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实施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是我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民政、财政、教育、人社、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做好贯彻落实,让这项激励补助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2.压实责任

各县(区)民政、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压实责任,密切合作。民政部门负责协调、汇总、申报、核对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保障和监管。教育部门负责入职毕业生毕业院校及专业与学历确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核实。养老服务机构要支持、配合入职人员申请办理入职补助,入职补助不得折抵薪酬待遇;要落实好入职毕业生就业签约和保险等待遇,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据实为其出具在机构工作的期限证明。

3.规范管理

各县(区)民政、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具体办法和工作程序,确保入职补贴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养老服务机构和补助对象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核查属实,取消入职补助资格,并退回相关补助资金。对有责任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补助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失信管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补贴对象被依法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后续的补贴发放。有关工作人员在入职补助审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广泛宣传

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广泛宣传入职补助政策,提高全社会的知晓度,引导和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不断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高养老服务的发展质量。

(五)政策有效期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本通知下发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阜民发〔2019〕36号)不再执行。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民政局福利科

解读人:谭海峰

解读人电话:0418-2828858

阜新市民政局 阜新市教育局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

阜新市民政局 阜新市教育厅 阜新市财政厅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 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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