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25 浏览量:348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林露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马爱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社区建设的支持,您围绕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所建议的制定准入清单、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工作保障三方面建议非常好,符合实际,针对性很强,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现结合城乡社区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村级事项管理
1.实行清单管理。依据省《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22〕41号)研究出台了我市的实施方案,明确:“村党组织工作事项有加强政治建设、领导经济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引领乡村治理、加强自身建设等5类19项;社区党组织工作事项有加强政治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引领社区治理、加强自身建设等4类15项;村(居)委员会自治事项有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等4类19项;村(居)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5类31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事项有规划、组织、经济3类12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事项有8项”。目前,全市城乡社区按照此文件执行落实。
2.清理规范挂牌。为有效抓好城乡社区清理规范挂牌工作,以市委办名义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城乡社区挂牌问题的工作方案》,明确:“能清则清、能并则并、于法有据、服务群众”规范清理原则,强力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清理规范前,全市城乡社区共悬挂标牌128类,涉及部门75家。清理规范后我市城乡社区只保留了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15块牌子(城市社区14块),其他牌子全部摘除,全市累计摘除室外悬挂长牌、荣誉类牌匾等5600余块(条)。
3.减少证明事项。针对“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问题,我们结合国务院下发的20条《不应由基群众性自 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对基层日常出具证明事项逐一进行比对,要求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予出具。凡是法定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再出具。城乡社区证明事项由原来的16项调整为现在的9项。群众对不应出具证明事项知晓率明显提升,“奇葩证明”出具的次数明显减少。
(二)加强基层网格准入管理
出台了《〈关于全市基层全科网格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全市基层全科网格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阜基办〔2022〕7号),对网格事项准入工作明确要求:服务管理的工作事项,由县区相关职能部门、镇街提出具体工作任务申请,经县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审核,报县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的工作事项,网格员有权拒绝,并及时向县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报告。对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实施的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或安排网格员从事与其职责无关工作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考核计分。
(三)积极开展基层减负活动
1.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围绕《辽宁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清单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撰写了《阜新市关于开展减轻基层负担专项工作自查自纠自评的报告》。通过持续有力的工作,村级组织工作事务逐步规范,村级组织机制牌子逐步精简,村级组织证明事项逐步减少。
2.组织网格员开展“记住你”专项行动。建立起依托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可动态更新的人口信息电子台账,基本实现了全市人口和房屋底数清、人房关系清、重点人员情况清的目标。基层工作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可随时调取使用,减少了基层统计填报的频次,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录入常住人口信息159.5万条。
3.组织开展减负培训活动。2023年11月初,利用全市县区委组织部长、政府分管县区长,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分批集中培训之机,将2022年9月省人大审议通过的《辽宁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清单管理规定》作为培训内容,组织学习巩固。采取视频培训的方式组织全市社区工作者学习掌握《辽宁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清单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和相关规定要求。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清单管理,厘清各部门和社区职责。依据《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厘清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工作职责,研究制定社区承接各部门常态化工作清单,社区依据清单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不在清单内的工作不予协助。对于各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协助开展的临时性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和资金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基层减负工作。针对减负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将有针对性制定工作方案,协调各方,全力做好工作。对不符合《城乡社区挂牌保留清单》规定的挂牌,坚决予以清理,新增社区挂牌“一牌一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悬挂。
(三)统一规范,解决基层报表多问题。清理整合减控“僵尸类”“空壳类”“功能重复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切实为“指尖”松绑,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类基础数据互通共享。通过大数据综合分析、智能填报等手段,建立完善基层减负“一套表”,解决一次填报多处应用的问题,减轻基层重复填报的负担。
(四)创新发展,构建“1+2+N ”治理体系。“1”即打造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基层治理新模式;“2”即建实“线上一台账”织密“线下一张网”;“N”即通过建立完善网格运行考核、信息发现报送、矛盾纠纷化解反馈、主动发现救助、网格员探访陪伴、网格员激励关爱等机制,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基层减负工作。
(五)督导检查,防止减负工作“反弹”。以省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参考清单》和《阜新市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为抓手,联合相关部门对城乡社区出具证明、清理挂牌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能立行立改的限时进行整改,需长期整改的进行动态监测,对反弹回潮的严肃追责。
阜新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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