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30 浏览量:1194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林露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政策背景]
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养老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做好养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让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加强综合监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要之举。
二是落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具体措施。2020年1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的4大方面任务、15条政策举措,并规定了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等16个部门的职责分工。2021年8月13日,辽宁省民政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辽民发〔2021〕28号),以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公正监管、规范执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更好适应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破解养老服务监管瓶颈的实招动作。近年来,我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取得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加强综合监管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的创新举措。
[政策内容]
共四部分,具体包括17条措施,框架如下:
一、明确监管责任
(一)强化政府主导责任。
(二)压实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
(三)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二、聚焦监管重点
(一)加强许可和备案监管。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三)加强运营秩序监管。
(四)加强从业人员监管。
(五)加强资金安全监管。
(六)加强突发事件应对。
三、完善监管方式
(一)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强化信用监管。
(三)强化协同监管。
(四)强化信息共享。
(五)强化标准监管。
四、强化管理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
[政策亮点]
在备案承诺监管、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协同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一)突出备案承诺监管。加强备案信息核实,对已备案的,备案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自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无障碍设施、消防等未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在备案中予以标注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对未备案的,所在县(区)民政部门自发现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及时整改备案,必要时提请所在县(区)政府研究处置。依法打击未登记开展养老服务行为。
(二)细化突发事件应对。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机制,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治安、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在场所内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强化综合协同监管。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方面安全隐患,或存在被投诉举报、舆情曝光、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较高风险隐患的,应当立即督促养老服务机构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书面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民政局福利科
解读人:谭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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