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1-04 浏览量:134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林露露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保障干部职工权益,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日,市民政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新修订的局请(休)假规定,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有关人员、人事科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对新修订的局请(休)假规定详细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修订主要完善了常用法定假期的资格和条件、请(休)假和因公外出批准权限及程序、销假要求等内容,使请(休)假的权责更加明确、内容更加丰富、可操作性更强。同时,也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的请(休)假行为。
会上孙瑶局长指出: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本规定,共同营造一个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
接下来,人事科将认真抓好各科室对《阜新市民政局请(休)假规定》通知的学习,引导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各个种类休假的意义和要求,结合干部职工个人及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干部职工轮流休假,保证工作运转与请(休)假紧密衔接,高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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