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阜新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日期: 2025-03-15 浏览量:20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蓝岚 文字大小:

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4年末,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户籍人口54.6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31.1%;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户籍人口33.2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8.8%。

二、我市老龄事业发展

(一)顶层设计

2024年我市完成了老龄工作机构改革,老龄工作由卫健部门调整到民政部门。市级民政部门设立了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设定编制为3人,统筹开展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了老龄工作服务部,设定编制为5人,协助市局老龄工作科开展老龄工作。市老龄办起草了《关于调整阜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明确老龄委要点工作任务、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了老龄办作用发挥机制,召开了老龄委全体成员大会。各县区民政部门都安排专人负责老龄工作,做到老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我市积极落实省政府基本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和清单,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市民政局研究起草了《阜新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阜新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将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并实施。

(二)老年民生保障

1.养老保险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2024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 + 机关事业单位) 参保总人数为64.4 万人(含离退休人员),比上年末增加0.45万人。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约5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万人。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6.7 万人(含领取待遇人员),基本与上年末持平。  

2.医疗保险

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4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2.5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4.9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增加0.18%;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7.6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参保人数26.5万人。

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现基本保障政策规范、基金支付范围统一。平稳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通过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提高我市职工参保人员的门诊待遇,保障有门诊就医需求的参保职工权益。

3.基本生活救助

截至2024年末,全市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78万户、7.59万人,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31万户、3.8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47万户、3.79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2.6万人。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每人每月749元,比上年增长6.24%;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每人每年7077元/年,比上年增长9.81%。全市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6188人,其中城市特困供养人员406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5782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4962人。全市城市特困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050元,比上年增长6.27%;农村特困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9384元/年,比上年增长9.83%。

(三)养老服务体系

1.养老服务供给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持续高位推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先后多次指示批示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召开会议部署养老服务工作和调度重点养老项目,积极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24年,全市已建成88家养老机构、3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运营16家、在建14家)、35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10家社区食堂,年服务老人超20万人次。连续4年争取中央投资新建养老项目10个,总投资超2亿元,居全省前列;争取省级支持我市各类老年人福利资金6323万元。为全市2.3万名有需要的老年人免费发放安全手环,组织社区网格员为2532名空巢独居老人、1113名适老化改造对象开展探访陪伴服务。探索推广“官营子村集中幸福式养老”和“查干哈达村互助式养老”2个农村养老新模式。加强央地合作,支持华润辽健集团依托平安医院打造我市首个医康养示范中心,目前在太平区正在打造第2个示范中心。培养康养家政和养老护理人才1389人次。各部门在实施“厚道阜新 心中有你”民生工程中,坚持将打造幸福养老服务体系作为推动“六个你”专项行动重要内容,全市的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

2.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2024年12月,全市共有10059名老年人享受老年人补贴政策,其中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8025人,享受经济困难高龄老人服务补贴1766人,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268人。年累计发放老年人补贴资金1187.008万元。

3.养老服务质量

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对全市16家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了等级评定,评定星级的机构占比达到40%以上。市民政局联合16部门研究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的通知》,着力构建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衔接有序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在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专门成立了养老事业发展安全服务部,专门从事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聘请消防、燃气、养老服务专家,对全市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全市88家养老机构和16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全覆盖的安全评估,有效提高了全市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能力。

(四)老年健康服务

1.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全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91家,全省率先实现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成率100%。加快培养领域人才,先后组织医疗机构参与国家、省级老年医学、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人才培训项目,全年培训老年健康服务专业人员100余人次。

2.医养结合

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阜新市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居家医疗、社区服务、机构服务、服务衔接、支持政策、队伍建设、服务监管等7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高质量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工作。

医养结合扎实推进。联合卫健部门推动全市88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全覆盖,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同时,培育发展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12家。

(五)老年友好型社会

1.老年宜居环境 

2024年度完成513户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同时,深化“陪伴你”专项行动,为改造对象提供关爱探访服务超1100人次。

我市太平区孙家湾街道东山社区、海州区和平街道祥宇上品社区、海州区韩家店镇南营子村、细河区玉丰街道北方花园社区、阜蒙县佛寺镇查干哈达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伊吗图镇艾友营子村、新邱区新发屯街道海新社区共7个社区(村)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和公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我市60-69周岁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半价优惠,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享受免费优待,铁路、公路客运售票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在候车室及城市公交上设置老年人专座;社区针对本辖区老年人,组织网格员开展探访关爱活动。医疗机构设置老年人优先挂号窗口;定期对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全市景区对老年人设施门票优惠政策;部分文化场所对老年人免费开放或者提供特殊服务等。

2.老年人社会参与

2024年,我市积极探索“银龄”志愿者服务模式,有效地将党建引领与志愿服务相融合,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银龄”志愿服务活动。阜新市劳模志愿者服务队、清河门区北山社区“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党员、新邱区街基街道文慧社区应急救援志愿先锋服务队等都是我市老年志愿者服务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寻找“银龄之星”个人和集体主题活动,在全市范围寻找积极参与老年志愿服务活动,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或集体。

3.老年人文体教育

2024年,我市推动市老年人大学高质量发展。我市老年人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多学科、多层次、特色鲜明的全省知名老年大学,设立声乐、器乐、舞蹈、书画、综合5大类、45个专业,教学班110个,老年学员3000多人。先后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老年大学书画摄影比赛优秀组织奖、全国老年人大学协会文艺汇演优秀组织奖、辽宁省敬老文明号、阜新市创建中华诗词之市先进单位等多种荣誉称号。开展送文化进社区、进养老院、进中小学等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民间演出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参加省老年人运动会。我市组建代表队,积极参加全省老年人运动会,并取得了较好名次。在网球比赛中,荣获甲组混合双打第一名,乙组混合双打第二名,男子乙组第三名,女子乙组第四名,男团第五名。在气排球比赛中,取得女子第七名的成绩。

4.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2024年,我市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走访慰问、文艺演出、志愿服务、健康教育、反诈宣传、义诊等“敬老月”系列活动百余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重阳节当天,进行银发经济调研,走访慰问了百岁老人。组织开展“2024年敬老月启动仪式暨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合唱交响音乐会、“厚道阜新 孝善儿女”“厚道阜新 养老护理达人”公益宣传展示活动、老年人“汉服、古风、旗袍、民族服饰”大秀、老年服务成果展示、创新推动旅居康养 助推银发经济发展主题活动、寻找“银龄之星”个人和集体主题活动等。我市社会各界、各县区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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