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1-23 浏览量:56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蓝岚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减轻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激发养老服务消费活力,现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部署,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承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机构均可申报,包括:
1.养老机构。
2.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3.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4.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企业。
二、核心条件
(一)资质与信用要求
(1)合法合规。机构须依法登记备案,经营范围含养老服务,具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短期托养、日间托养或上门服务的能力。
(2)信用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接受监管。承诺规范使用“民政通”系统录入服务信息,执行养老服务相关法规及国家标准,配合监管部门检查。
(二)专业人员配置
(1)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需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及安全规范承诺。
(2)上门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应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民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
(3)能力评估机构。需至少配备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证书或通过民政部门能力评估培训结业证书。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逾期分批次受理。
(2)审核安排。由县(区)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逾期申报的机构将纳入后续分批次不定期审核。
四、申报材料
(1)《阜新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报表》(附件1)
(2)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2、3、4)
(3)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需提交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5)专业工作人员名册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市民政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全套盖章纸质材料的PDF电子版。
五、遴选流程
(1)材料提交。申报机构将材料报送至所属县(区)民政局养老科。
(2)审核与核查。市民政局联合县(区)民政局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
(3)公示与公布。综合评定后公示拟入围机构名单(公示期≥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名单。
(4)平台对接。入选机构完成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资格认定及支付渠道对接。
六、资金结算与监管
机构通过“民政通”系统进行服务记录、消费核销及结算申请,需具备补贴垫资能力。评估费用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收取,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评估费用可用电子消费券全额抵扣。对“先涨价后抵扣”、骗补套资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缴资金并追究责任。
申报咨询。请联系所在县(区)民政局养老科。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0418-8823166
彰武县民政局:0418-6904256
海州区民政局:0418-2826095
细河区民政局:0418-3968606
太平区民政局:0418-6537629
新邱区民政局:0418-2862583
清河门区民政局:0418-6011137
阜新市民政局:0418-2828858
附件:
5.XX县(区)XX机构参加电子消费券核销的服务项目信息备案(模板).doc
阜新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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