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11-17 浏览量:248 来源: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张雨铭 文字大小:

各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县(区)残疾人联合会,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阜新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阜新市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新市民政局                 阜新市委组织部

  

阜新市委宣传部         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阜新市教育局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阜新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阜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1116


阜新市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打造幸福养老服务体系的部署,健全完善以“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模式,培育“1+8+N”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厚道阜新 乐养无忧”品牌,逐步形成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格局,助力阜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加快街道(镇)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争三年内实现全覆盖,推动构建城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幸福养老服务基本保障更加有力。抓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工作。提升农村地区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质量。到2025年,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率达到100%,对有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幸福养老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围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服务操作标准、服务项目多元、服务产品丰富、服务管理智能五个方面,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全力打造乐养颐养环境,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到2025年,全市培育出五星级养老机构,培育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达到30%,康养人才培育输出取得实效,建设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康养人才培育基地,形成康养医育阜新品牌。

二、工作任务

(一)“1”是打造康养医育示范工程

1.建设康养示范中心。按照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4个标准建设康养示范中心。2023年,确保首个康养示范中心(阜新市医康养示范中心)建设并运营,打造成集医疗康复、血液透析、养老服务、健康管理、文化生活为一体的中高端医康养中心。2024年,打造对失智老人开展专业照护的高品质医康养机构。到2025年,将我市康养示范中心建设成具有医养融合、专业照护、营养膳食、健康管理、文娱生活等功能的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高入住老年人的幸福感。同时在阜新市医康养示范中心内设置老年大学分支机构,满足机构内和周边居家老年人乐养需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教育局,海州区政府)

2.组建康养人才培育基地。教育部门结合康养医育示范中心人才需求,优化调整课程设置,2023年至2025年每年培育不少于90名专业护理人才,对接康养医育示范中心岗位需求,建设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康养人才培育基地。市人社局开展康养人才短期技能培训,利用人力资源市场搭建多样的市场供需对接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促进康养医育专业人员就业。鼓励医养结合机构与康养专业毕业生签约,从事康养照护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3.打造康养医育阜新品牌。阜新市医康养示范中心标准化、高品质运营服务为牵引通过培育和输出集医养照护、人文关怀、健康管理于一体的高端护理人才,打造阜新护理人才培育品牌。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康养医育阜新品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委宣传部、市传媒中心)

(二)“8”是全市1个智慧平台辐射7个县区

1.智慧平台:建设阜新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包括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业务、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服务运营管理和政府养老服务监管6大功能,辐射7个县区,链接全市的93家养老机构、3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多家社区食堂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和有能力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构建“1+2+N”服务模式(即依托1个智慧平台、汇聚线上线下2种服务资源、开展N项延伸服务),打造养老“110”热线服务。通过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紧急救援、家政服务等“点菜式”就近便捷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幸福生活提供全方位保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中国电信阜新分公司,各县区政府)

2.海州区:打造集医疗、养老和残疾人康复一体化的“海州康养模式”。(责任单位:海州区政府)

3.细河区:培育品牌化、连锁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细河模式”。(责任单位:细河区政府)

4.太平区结合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区建设,推动普惠型、兜底型养老服务,打造“城市南部养老服务圈”。(责任单位:太平区政府)

5.新邱区:建设“中西医+康养”的新邱养老服务模式。(责任单位:新邱区政府)

6.清河门区整合城乡养老服务资源,以示范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中心敬老院为基础,探索城乡结合养老服务模式(责任单位:清河门区政府)

7.阜蒙县:推广培育“查干哈达村互助式”和“官营子村幸福式”农村养老模式。(责任单位:阜蒙县政府)

8.彰武县推进基层医疗与农村养老有机结合,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培育医养结合的农村养老模式。(责任单位:彰武县政府)

(三)“N”项任务助推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从困难老年人保障、老年人福利、老年人优待等方面,分类提供养老保障、高龄津贴、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文化旅游、公共交通、法律诉讼、就医教育等服务。通过动态发布管理,逐步丰富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可及。对享受养老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提高基本养老服务和补贴标准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区政府)

2.完善兜底养老服务。做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能力。以重残、失能、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持续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2023年,开展“党建引领 探访陪伴”活动;到2025年,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率达到100%,对有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不断提升兜底养老服务群体的幸福指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3.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适老化改造+智能化设备+居家上门”三入户服务模式,实现家庭设施适老、智能设备安老、上门服务助老。健全居家养老巡访关爱服务制度,通过社区网格员+社工+邻里+志愿者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身心关爱服务。整合多方资源,利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多种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护理、康复等多元化上门服务。探索6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及低保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变“老人跟着机构走”为“养老服务跟着老人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4.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开展“家门口”幸福养老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构建城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老年食堂、娱乐健身、健康管理、康复理疗等社区养老服务。探索“物业+家政+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推进失能老年人社区帮扶。支持养老机构向社区开放,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满足更多老年人的康养需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

5.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打造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重点支持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长托、日托、上门服务、助餐、助浴、助洁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2023年,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7%,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 24%。到2025年,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80%,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鼓励引导养老机构打开“围墙”,延伸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到2025年,各县区20%以上的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启动实施第二批513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年底前完成改造工作量的三分之二2024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到2025年,全市完成改造1980户。(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残联,各县区政府)

6.促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以不断扩大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均衡合理、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养老服务供给为切入点,继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和示范作用;引导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适度面向中高收入群体,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鼓励发展面向失能、失智老人的专业化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机构服务精细化水平;支持面向活力老人的养老机构不断丰富文体休闲生活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结构,2023年,为公办养老机构配置护理型床位755张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7.支持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的7个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按计划完成海州区养老服务中心、太平区老年养护中心、新邱区养老院、太平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新邱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细河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清河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养老服务床位1300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8.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严格按照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2‰的标准配建老年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推进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力争到2025年实现全覆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本级基本建设投资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9.推进社区食堂建设。综合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闲置资源打造社区食堂。立足“当下建”和“长久立”,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全方位参与社区食堂建设。鼓励物业公司新建社区食堂或将内部食堂对外开放鼓励餐饮企业参与社区食堂建设支持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设食堂对外开放。结合太平区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借鉴沈阳牡丹社区模式,在米家小区建设社区食堂。探索为60周岁以上特困人员、低保老年人提供助餐补贴,为社区老年食堂提供运营补贴。鼓励和支持社区食堂品牌化和产业化发展,统一标识和牌匾样式,形成体现“厚道阜新、乐养无忧”理念的社区食堂品牌支持餐饮企业设置中央厨房开设连锁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站探索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形成自助结算、营养分析、按需点餐、服务评价等特色功能,为服务人群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的助餐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10.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服务。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其他医疗设施邻近设置。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培育建设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形成医养联合体。推动全市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料室中的医养结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养老保健咨询、调理、护理、疗养等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遴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向中医团队开放,开展基层中医医疗服务试点。依托阜新中蒙医药基础优势,支持引导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对现有闲置医疗和养老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激活医养资源供给能力,探索“医院+康养”“养老院+中蒙医”等医养康养合作新模式。支持中蒙医学与养老融合发展,开发针对老年人群有治疗功效的中蒙医药浴、沙疗及药食同源产品等,形成一批具有阜新地域特色的健康养老品牌。(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11.有效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积极包装争取上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并高质量按时完成。到2025年底前,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农村失能、半失能专业照护为主的县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对偏、远、小的乡镇敬老院,采取关、停、并、转的形式进行资源整合。推动彰武县盘活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资源,培育“卫生院+小型养老站”医养结合的农村养老模式。推广阜蒙县“官营子村幸福式”农村养老模式,让农村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集中养老、品质养老、幸福养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

12.大力发展互助养老。“守望互助”趟出农村养老发展新路,推广阜蒙县“查干哈达村互助式”养老模式,构建乡镇牵头,村委会、老年人协会、村干部、党员、志愿者、低龄健康老年人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在全市遴选10个村,按照自助互助、慈善扶持、社会参与的原则,为有需求的高龄、失能、留守、独居老年人提供精准对接的探访服务和社会化照护服务,探索农村睦邻点等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发展。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协会、企事业单位开展社区互助养老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13.做强养老产业主体。按照市场需求,运用市场化方式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等行业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大力推进健康养老与旅游、中蒙医药等产业融合发展,把养老与健康养生、旅游度假、产品研发相结合,拉长养老产业链条,支持鼓励旅居养老发展,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有机结合。鼓励省内外养老领域专业运营企业来阜开展连锁化经营,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企业,支持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大力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引导有实力、有信誉的开发商,进入养老地产领域,开发建设老年生活社区。扶持引进养老产品的生产企业,探索建立老龄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市场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14.完善老年教育体系。支持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链接老年教育资源,丰富机构内老年人文娱生活。推动老年大学在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设置分支机构,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引入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研究拓展老年大学教育发展的途径。支持老年大学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教学环境和质量,提高老年学员满意度,切实达到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

15.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康养医育阜新品牌,多措并举推动我市培育养老护理人才。依托市康养人才培育基地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鼓励养老机构为有关院校教师实践和学生实习提供岗位。支持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的培训。定期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整体提升。对社区干部、社区网格员等群体进行中医适宜技能、心理疏导、社会矛盾调节能力培训。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及生活费补贴政策。推动养老护理人才奖补政策,对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直接从事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工作满5年的给予奖励补助,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一次性补助6万元、专科(高职)毕业生一次性补助5万元、中职毕业生一次性补助4万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16.创新养老服务举措。围绕老年人“床边、身边、周边”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创新养老服务举措。持续70岁以上有意愿的老年人免费发放防走失、防意外手环工作。探索扩大到低龄的认知障碍症、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等群体。进一步赋能手环使用场景,打通部门之间的服务壁垒,将更多老年人享受的政策植入手环中,探索推动佩戴手环的老年人免A级景区第一门票、免费乘坐公交车等,实现“一环多能”,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交通局、中国电信阜新分公司,各县区政府)

17.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围绕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等重要内容,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并颁发星级牌匾,探索等级评定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通过分类补贴方式激励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2023年,评定为1-2星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和评定为2-3星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占比均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全市培育出五星级养老机构,培育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达到30%,形成厚道阜新养老品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委领导,市政府主导,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推动形成市政府部门共同参与、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确保“十四五”期间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果。

2.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打造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养老服务的福彩公益金重点用于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困难失能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等。省、市用于社会福利使用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5%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倡导社会各界进行慈善捐赠,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基金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

3.完善支持政策积极开展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政策研究,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发展政策、扶持社会力量激励政策、人才培育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教育和科研机构等参与研究制定幸福养老服务体系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政策标准体系。

4.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作用,深入推进康养医育示范工程,积极宣传建设幸福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对“厚道阜新,乐养无忧”的情感认同,营造全社会关注养老服务、关心养老事业、支持养老工作的良好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阜新市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阜新市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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