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服务扶持补贴

日期: 2021-12-02 浏览量:983 来源:阜新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赵双 文字大小:

一、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依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关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阜民发[2015]16号)和《关于做好我市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阜民发[2018]224号)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对象:阜新市行政区域内,由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举办,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条件:

1、连续依法运营满6个月且继续经营;

2、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查,基础性指标全部达标;

3、申请补助年度内经登记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且无严重责任事故或服务纠纷;

4、财务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晰;

5、依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内容和标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类),市级以上财政按照实际入住老人床位数量给予每床每月150元运营补贴。老人包单间1人占多床的,按照1张床位数量补贴。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方式:现金补贴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详见《关于做好我市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阜民发[2018]224号)

办理流程:详见文件

办理部门:各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地点:每年度指定时间、各县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0418-2828858

二、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依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关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阜民发[2015]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阜民发[2018]223号)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对象:全市行政区域内,投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各类公办养老机构(含养老院、福利院、光荣院、敬老院、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中心)和经市、县区民政部门批准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资质、已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类)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条件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内容和标准养老机构是责任保险缴费的责任主体,以办理投保手续时的床位使用数量为投保基数。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标准为每单120元。

对投保养老机构由市级以上财政根据实际参保保费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其中:对公办养老机构给予全额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每单补助75元,自付45元以上补助含省财政每补助60元,其余为市财政补助。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方式:现金补贴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pdf》(阜民发[2018]223号)

办理流程:详见文件

办理部门:各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地点:每年度指定时间、各县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0418-282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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